中共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问题,是第一次在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报告中提出的。报告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近代以来中国人民长期奋斗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的必然结果,是坚持党的本质属性和践行党的根本宗旨的必然要求。要长期坚持、不断发展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程序化,保证人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巩固和发展生动活泼、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笔者认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体系,是一个相互协调相互衔接的政治制度框架结构,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制度。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的重要途径或方式是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落实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之中。结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政治建设理论和发展道路的长期实践,分析认识人民政协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中的地位作用,对于人民政协制度的发展至关重要。对这一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理解。
从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后社会发展要求来看
十九大报告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我国稳定解决了十几亿人的温饱问题,总体上实现小康,不久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可以这样认为,我国社会生产力水平总体上显著提高,社会生产能力在很多方面进入世界前列,更加突出的问题是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这已经成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主要制约因素。因此我们要在继续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上,着力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其目的则是更好地满足人民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要,更好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而不断实现人民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是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的重要内容,因此,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是关系全局的历史性变化,对党和国家工作提出了许多新要求,如民主、法治、公平、正义,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的健全是党和国家在民主政治方面发展的重要内容。在这一制度体系中,人民政协制度具有基本的和基础性的作用。人民政协作为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包含各党派、各社会团体、各族各界的代表性人士,具有最广泛的代表性。仅就人民政协作为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机构而言,我国多党合作的政治格局对国家和社会政治产生着重大影响。多党合作在国家与社会建设中起着重要的协同作用。所谓协同作用,是指在整个政治架构和环境中存在千差万别的系统,各个系统间存在着相互影响而又相互合作的关系。尽管各民主党派所代表的界别群体不同,但在多党合作过程中体现了协同思想,各政党求同存异,为了共同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目标而通力合作、协同共进。无论是从历史还是现实看,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义首先在于其政治意义,这也是人民政协制度产生、存在和发展的核心要义。
从人民政协制度安排来看
人民政协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几十年的实践证明,这个制度是适合国情的、植根于我国土壤的政治制度,它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一大鲜明特色。世界上没有完全相同的政治制度模式,政治制度不能脱离特定社会政治条件和历史文化传统来抽象评判,不能定于一尊,不能生搬硬套外国政治制度模式。从人民政协的建立和历史发展来看,人民政协制度的建立,是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的历史性成果,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第一届会议的召开完成了协商建国、民主建政的任务,为新中国国家政权和各项政治制度的建立奠定了基石。我国的其他政治制度,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都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这一基本政治制度建立以后而相继形成的。人民政协制度的发展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重要动力:一方面,我国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中国共产党为领导核心,它既能保证中国共产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统一规划和统一部署,也能保证各民主党派围绕中心任务、服务大局,共同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这种整体功能、整合功能远远大于部分功能之和。另一方面,人民政协组织是按照界别构成的,这种组织方式既能充分反映、代表各阶层、各界别的利益诉求,又能整合各方面的利益,从而集中各阶层、各界别、各个方面的力量和智慧。它体现了一致性和多样性的统一,既能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又能够照顾和协调好各个方面的具体利益和眼前利益;既能广泛地反映各方民意,又能够汇聚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全面协调利益关系,从而实现广泛民主基础之上的有效集中与统一,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稳定、有序发展。
从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来看
任何一种民主形式都与特定的政治制度相适应。十九大报告提出,“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是人民民主的真谛。”协商民主是实现党的领导的重要方式,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要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统筹推进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以及社会组织协商。其中政协协商是整个协商民主制度建设的重要方面,人民政协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人民政协的工作主要聚焦于党和国家中心任务,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把协商民主贯穿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全过程,完善协商议政内容和形式,着力增进共识、促进团结。在加强协商民主制度建设中,人民政协的协商民主已基本形成完整的制度程序,保证社会各界在日常政治生活中有广泛持续深入参与的权利,人民政协协商的载体渠道、内容机制、目标程序等方面是非常清晰明确的。委员强则政协强,注重政协委员的素质能力水平,增强人民政协界别的代表性,加强委员队伍建设,则是人民政协制度发展的题中应有之意。
从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监督制度体系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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